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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盖房为了拆迁赔偿,用别人名义登记,我该如何与这个名义人做证明
自盖房为了拆迁赔偿,用别人名义登记,我该如何与这个名义人做证明 本人在海口一个村里跟村民买了一块地,盖了六层楼房,由于给划入拆迁范围,不是本村人担心不给赔偿,所以就用了亲戚的户口迁入本村,登记为该房屋主人,以便于到时赔偿,当时跟村民买地只有签了一份协议,没有其它的产权证,国土局电脑上可以查到是我的名字了,但是没有发书面的国土证,请问我该如何跟我的这位亲戚做个公证?或有效协议,证明之类。以免日后拆迁赔偿发生纠纷。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在此表示感谢!
2016-08-01 19:02 yxx201……(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8-02 10:29
您好!
可以签订一份协议。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李庆标律师  2016-08-01 20:11
没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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