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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搬进小区,之后发现水黄且杂质多,多次向物业反应都没有得到解决
2010年,搬进小区,之后发现水黄且杂质多,多次向物业反应都没有得到解决 2010年,搬进小区,之后发现水黄且杂质多,多次向物业反应都没有得到解决,直到大部分业主联合起来不交物业费,大约过了2年时间,物业才更换水管,水质得到改善,2012年去补交之前拖欠的物业费,经协商,物业同意少交10个月的物业费,作为当时水质查的补偿,直到今年2016年6月份,物业再次电话催缴之前的十个月物业费(态度相当恶劣),业主没有同意(业主此时不住该小区,房子由租户入住),结果物业分别在6,7月份晚九点以后两次断电,导致租户退租,请问相关律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谢谢
2016-07-31 22:38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8-01 11:53
小区物业服务纠纷发生时,双方均应保持理性。由于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对方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业主没交物管费,小区物业只能采取正当途径索要,而不能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来逼迫业主交费,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10个月的物业费可以不用上交,同时让物业赔偿断水断电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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