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我父亲2000年内退后 在企业单位收发室上班,开始月工资300,现在800,单位一直未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至今,他的上班原来是2个人倒班,一人上三天,每人月工作时间是24小时*15天,后改为3人倒班,月工作时间24小时*10天,节假日无休问下这工资明显低于滨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可以向单位索赔?如果可以索赔,应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索赔,还是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索赔
2016-07-31 21:04 taoxiy……(山东-滨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乔辉律师 2016-08-01 08:53
你好,你父亲的情况当然可以向单位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