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 父母都已经55,有长子A(30已婚),二子B(我自己,23未婚,与母亲同住),因感情破裂,母亲提出离婚,父亲不愿意,准备诉讼离婚,父亲恶习很多,赌博,分居5年,与第三者的三子C也有17周岁了.
B现在与母亲同住的房子的房产证是由两年前经家庭一致同意由父亲过户至B,现在父亲方面提出离婚后的两个条件,1想分得B房子的一半,2A和B每月给予其生活费1000,请问这样的想法会被法律允许么?
B现在与母亲同住的房子的房产证是由两年前经家庭一致同意由父亲过户至B,现在父亲方面提出离婚后的两个条件,1想分得B房子的一半,2A和B每月给予其生活费1000,请问这样的想法会被法律允许么?
2012-01-21 21:31 边缘游戏(江苏-徐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周春律师 2012-01-21 22:10
你好,你父亲的想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2 2012-01-22 16:04
只要各方协商同意,法律不禁止。
但如果你和你母亲不同意,也可以不给。不能协议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但如果你和你母亲不同意,也可以不给。不能协议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