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夫妻一方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离婚,请问可以得到赔偿吗?
夫妻一方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离婚,请问可以得到赔偿吗? 夫妻结婚四年多,有一子一女,其中女儿仅为9个月,现在丈夫才告诉婚前与另一女子有染并生有一子,但没有登记,据丈夫所说现在仍和女子有联络但无发生关系,当然作为妻子是不相信的,并且丈夫让妻子选择,若选择不离婚,他将继续与该女子联系并要时时看望他们所生的儿子并给予赡养费,实为逼该妻子离婚。想问这种情况下离婚,妻子能得到赔偿吗?现妻子没有工作,只在家扶养孩子。
2012-01-21 20:33 mcx181……(广东-东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翠英律师  2012-01-21 22:00
男方婚前与人生子,不是法定过错方,因此为理由要求离婚的,没有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2-01-22 00:34
你好,收集男方与该女子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证据资料,诉讼离婚的,可要求有过错的男方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2-01-22 13:08
隐瞒已有私生子的事实而与你结婚,这只是道德问题,但婚前与人有染,婚后肯定也会有来往,婚后即属于与你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你能找到他有外遇的证据,那你老公就存在过错,离婚你可要求其赔偿的。
       根据婚姻法第32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隐瞒已有私生子的事实而与你结婚,也可以成为该条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你也可以此为由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要求离婚。
4 张耀和律师  2012-01-29 14:41
你要调查清楚看男的有没有以前的女的来往。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