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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动迁的问题
关于房子动迁的问题 我的房子是27平方米,在2006年的时候被某开发商告之要动迁,动迁费按照3500元/平方米补偿,我最后选择一次性领取货币补偿,结果一直到2009年1月至今,本来说要动迁的房子仍然没有动迁的动静,据说可能不动迁了,开发商也换另外一家了,现在房价涨到8000元/平方米,我想咨询的是,我有没有要回房子的可能?或者得到开发商的差额赔偿?希望哪位法律专家能帮我解答一下
2010-01-11 19:33 麦兜911(辽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1-11 19:53
你可以要房子,也可以要货币补偿。补偿以评估价格为准。
2 110网律师  2010-01-11 20:18
如果已经领取以此性补偿款,则在主张权利很难。
3 马军烨律师  2010-01-12 10:55
您好!
您所述不太清楚,不知道您的详细情况,但是如果补偿款您已领取,动迁协议已鉴好,您就不在以要回房子及差额赔偿。否则您可以要房及差额赔偿的
详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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