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广州市集体土地房产证? 我爸爸在2002年的时候投靠亲属入户广州某村,之后他在村里购买了一套房子,签了合同,并且在公证处公证了(户口是本村,合同有效),之后2006年爸爸突然因病去世,无遗嘱,直到2011年广州市允许集体土地房产可以登记发房产证,但是我的户口没有在这里,不符合登记政策的规定(继承),那我可以以我爸爸的名义去初始登记吗?还是有其他办法可以登记在我名下?
2016-07-29 15:54 扯日光长沙(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6-07-29 16:16
可以继承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