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借款应怎样才能讨回 我于2004年、2006年先后借款给我的一个朋友,他是搞工程的,共计40万元,由于这个人在干工程时没有管理好,剩余的工程款不够还债,他就于2006年8月逃跑了,至今未归,他所搞的工程还未结账。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这样起诉有没有用?
2010-01-11 12:42 747205……(江苏-常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01-11 13:05
个人有财产的话可以起诉、执行。但是你的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了。
2 代雨庭律师 2010-01-11 15:19
你可以起诉他,如果找不到他,还有一个办法,行使代位权,起诉工程建设单位。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我。
3 110网律师 2010-01-11 16:06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面谈能把问题讲得更清楚,律师的解答更有针对性,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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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0-01-13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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