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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宁夏户口,孩子父亲是湖北户口,现在已分居快两年,男方无自己的房屋无固定住所
我是宁夏户口,孩子父亲是湖北户口,现在已分居快两年,男方无自己的房屋无固定住所 我是宁夏户口,孩子父亲是湖北户口,现在已分居快两年,男方无自己的房屋无固定住所,我在我所在辖区法庭起诉离婚,法院多次联系对方和对方亲属都联系不上,予以公告了。下个月就分居两年了,我在我所在的辖区居委会开分居证明提交给法院的话有效吗?还是必须到被告所在地开分居证明呢?谢谢!
2016-07-28 16:01 ask201……(宁夏-银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7-28 16:07
这是可以开证明的
2 孙超律师  2016-07-28 16:03
可以的,具体可以和法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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