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的纠纷 我与前夫于2006年离异,孩子十岁,归男方抚养,我每年所付的抚养费,由我的承包田3.88亩支付,2011年由于退耕还河,国家有规定,每亩土地600元,我现在想把地要回,还差2年抚养费,我想用现金换回土地,地可以出多少钱,我都愿意支付同样的钱数。现在男方说一辈子都不将土地归还于我,特此向您咨询,这件事情我应怎么办?
2012-01-19 17:58 TBG8513()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1-19 18:03
答:达不成补充协议时,按照原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