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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小孩经人介绍去了一家饭店工作、工作了大概27天左右
请问、我的小孩经人介绍去了一家饭店工作、工作了大概27天左右 请问、我的小孩经人介绍去了一家饭店工作、工作了大概27天左右、不想干了、提前递交了辞职报告、一值没有答复、所以自行离职、现在就以各种说辞和借口不付工资、是不是白干了这些天、请问这个工资能要到吗?
2016-07-27 17:56 ask201……(安徽-合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强律师  2016-07-27 19:04
应该能要到,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人社局劳动监察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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