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3日下午7时许,我村村民拿石头砸我家的大门闹事 2016年7月23日下午7时许,我村村民拿石头砸我家的大门闹事,被我听到后出门制止,该村民等我岀去时和我发生撕打,事后当天我报案了。等到7月24日该村民也报案了,25日上午该村民通过医院检查,也就是事发48小时后,告诉派岀所说他脚面有轻微骨折,并住院治疗,这种事隔48小时的伤,是否对我无责任?请问我需要承担他的医药费吗?
2016-07-27 15:01 ask201……(山西-太原)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您好,我村有户人家填平村民废弃水井,违建阻碍村民交通,故意遮挡我家大门向
1个回复昨天下午4位吃完中午饭的村民在我家杂货店打牌(2元一盘)突然给几位派出所的民警用手拷拷回镇上派出所
2个回复我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被我村村民在地名上划了一道,以后政府还会认可这块地吗
0个回复我村有两间集体店铺是70年代建设的石头房子,被村民占用了二十几年了
0个回复2013年我村在拆迁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本村村民私自将我家房屋签字拆除并领取补偿款
1个回复有人跑我家闹事,自己拿石头砸了几下自己头,然后躺地上说我爸打他了
1个回复同村村民带二十几人深夜,踹坏我家大门入室把我打成轻微伤,我报警对方就主谋被拘留十天就被放出来了
5个回复我村村民私自挖掘我家自留地 企图占用 请问您该如何处理?
5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