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租金八千,对方只给了五千,距合同上的付款日期已经超了将近二十天了
协商租金时!出租方要价太高!后来(合同到期后)出租方以低价出租给别人
和别人口头约定的租地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现在想收回,起诉
发表论文,款项已付,对方违约,但合同没有约定,如何要回付款?
请问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滞纳金,也没有约定违约金',对方末按照付款日期付款
甲方和乙方签订租赁合同,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租金,合同注明
厂房租赁出租方提前毁约合同终止而出租方没足额退还租金咋要?
厂房出租有合同,对方制假跑了出租方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