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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固定资产与现金被人偷了,到底该谁负责。公安局还是房东.......?
我的固定资产与现金被人偷了,到底该谁负责。公安局还是房东.......? 我是深圳宝安区这边的,目前住在西乡径贝村饭堂门里面的小区,我丢了三次东西,其中有1次是晚上的7点左右 丢了一部电动车,当时已经报案110.我们一直与西乡当地的派出所联系,说没有结果一直在跟进。在丢电动车之前我们已经丢了一部电动车,当时没有进行报案。只是简单了解了一下小偷的偷车过程、也看了下监控录像也问一下当时的民警与当地的居民。这一次发生的事情是在2010年1月10的早晨,我们一家人起来发现屋子里面乱七八糟的,我们的衣服与钱包全部都不见,然后在楼梯间找一下,发现了我们的衣服,但钱包与5000多元的现金不见了。报案110后,他们差不多半个小时后才赶来现场。请问这个问题我们该找谁负责。请各位朋友帮忙一个,这不只是我一个丢东西,我相信在深圳这个地方,多数人都丢了财产,只是不知道该找谁来负责这个事情。谢谢.........
2010-01-10 09:28 001110(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1-10 09:32
偷者负责,但要公安破案才能主张。
2 朱君秀律师  2010-01-10 10:14
答:首先报警,希望公安机关及早破案,其次,对防盗工作如果物业管理有规定或者业主与物业公司有约定时,应当由物业先行赔偿然后向盗窃者追偿(破案后);可以从物业自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中查找相关证据。
3 孙新律师  2010-01-10 11:35
偷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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