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房产吗? 我的房产过到妻子的名下,然后和妻子离婚。以前和别人借的钱还不上,他到法院起诉我,法院能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房产吗?钱是在没有和妻子离婚时借的,借条上是我的名字。
2012-01-18 13:01 suanli……(浙江-宁波)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年01月18日 16时22分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您当初在婚姻存续期间借得钱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您和您的妻子都有义务进行共同偿还,如果不是,您就需要自己进行偿还。
如果您当初在婚姻存续期间借得钱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您和您的妻子都有义务进行共同偿还,如果不是,您就需要自己进行偿还。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1-18 14:53
可以的,没有问题。可以执行你老婆的财产。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1-18 15:47
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无效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2-01-18 14:58
婚内共同债务的,法院有权依法执行你妻名下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