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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写了女朋友的名字,分手后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买房时写了女朋友的名字,分手后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婚前买房写了女朋友的名字,我是主贷款人,她是其他贷款人,银行按揭都是我在还款,买房时我付了22万,她付了6万,后来性格不和分手,分手后把她首付的6万归还给了她,她又索要利息钱,买房到分手就5个月左右时间,我付了5000元利息给她,当时私下没有签订协议,只留了当时转账给她的记录,房子明年年初房产证才能下来,现在没法办理公证等更名手续,我担心拿到房产证的时候,她不配和办理公证,会索要房子涨价的赔偿款,请问一下,她有权利索要房子涨价的赔偿款吗?如果她不配和做公证我该怎么办?可以走法律程序吗?
2016-07-27 14:02 liu801(安徽-合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亮律师  2016-07-26 18:59
办理公正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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