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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优先
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优先 请问:司法解释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如果财产上有优先债权,优先债权人拒绝接受财产抵债的,解除查封、冻结后,退还财产后,优先债权还存在么?
2016-07-26 16:38 yoursc……(北京-朝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怀向阳律师  2016-07-26 16:41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2 孙新律师  2016-07-26 16:41
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优先受偿。
3 李同红律师  2016-07-26 16:46
有抵押的债权优先
4 李建成律师  2016-07-26 16:47
如果拒绝接受无法主张优先权
5 徐卫东律师  2016-07-26 16:49
你好,有抵押的债权优先的
6 申维丰律师  2016-07-26 16:50
您好,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7 孙新律师  2016-07-26 16:54
解除的话没有优先权了
8 宋超律师  2016-07-26 17:05
这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来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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