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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西安陪产假规定多少天?
请问西安陪产假规定多少天? 律师,你好,请问如果男方是晚婚,陪产假多少天?
不属于晚婚的男方,陪产假多少天?劳动法有规定吗?公司不允许的情况下,怎样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2012-01-18 09:10 langbe……(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1-18 09:47
劳动法没有规定。
2 康治斌律师  2012-01-18 10:2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与已婚者享受同等住房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2,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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