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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在开发商手中购买一套没有房照的门头期房,领钥匙时却又要再收15万!
全款在开发商手中购买一套没有房照的门头期房,领钥匙时却又要再收15万! 各位律师领导你们好!请你们帮帮我,我是瓦房店市谢屯镇的一个普通百姓,当地政府和开发商共同开发了一个小区,此小区建筑地以前曾经是国家耕地。去年我在开发商手中全款购买了一处上中下3层的门头期房,共一百六七十平方,当时全款是45万。我本来是想来年结婚当新婚房的,四处筹借刚好把全款借够。可是到今年年底我去领房时物业公司却要我拿物业费领钥匙费取暖费等等,最后说我的房屋使用面积比当初计划时定的面积多出50平,要我再交15万才能给钥匙。我上哪再去弄15万啊,我说那不行就给我退房吧,他说可以给你退,但是他的等把房子卖掉后再给我钱,而且还不给我打欠条。利息也不给。后来我了解我的左邻右舍很多处房屋的面积都比当初买房时的面积要多出不等的面积。最少的也得多交出5万多块钱。这小区一是没有房产,二是使用耕地,三是小区出现问题,物业公司左耳听右耳冒。根本不管事,就是一到要钱的时候,有的是借口。我现在听说这事还没有人敢管。我有点害怕这开发商是不是在诈骗啊。反正当地很多人都反映这开发商跟当地政府肯定有协议。我们现在住在一个没有房产证的房屋里,心里根本没有保障。说不定那天这房子就是人家的了。我的邻居们现在已经组成一小队,也上媒体请求曝光,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更请有这方面经验的领导律师们看到我写的这事后,告诉我一个明确的方法,怎么处理这件事!谢谢了
2012-01-18 08:42 百姓是水(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静律师  电话:15898271391  2012-01-18 10:20
对于你所陈述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面积可以有所增加但不得超过约定面积的百分之三,百分之三及以内的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由买受人承担,也就是说你只需再支付约定面积百分之三的部分。如果你想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也合法。
2 毛健民律师  2012-01-18 09:42
依据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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