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子被朋友2015年10月8日开走以接工程为由送给领导用为由,然尔他在2015年10月12号就将 我的车子被朋友2015年10月8日开走以接工程为由送给领导用为由,然尔他在2015年10月12号就将我车在深圳质押了15万,我经多次打听后才知道,他还伪造了我一套假身份证,驾驶证,我在深圳公安报案了,深圳公安不立案侦查,要我回老家丰城公安报案,在丰城公安报了案,录了口供,又说这归深圳公安管,现在被双方的公安踢来踢去,请问我这样的难道我们丰城公安不可以立案侦查吗
2016-07-26 07:00 1376751603(江西-宜春)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