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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想和儿子离婚,有一个六个月的闺女孩子判给谁,儿媳不想要孩子
儿媳想和儿子离婚,有一个六个月的闺女孩子判给谁,儿媳不想要孩子 儿媳想和儿子离婚,有一个六个月的闺女孩子判给谁,儿媳不想要孩子,打算把孩子交给婆婆,怎么办
2016-07-25 17:14 ask201……(辽宁-锦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07-25 17:33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应当由女方抚养。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6-07-26 07:43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应当由女方抚养
3 郑凤丹律师  2016-07-25 17:47
你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4 隋新律师  2016-07-25 17:48
你好,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 110网律师  2016-07-26 19:42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应当由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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