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一级护理看护下自杀,院方应承担责任吗 77岁老人因患肺气肿住进医院,办理的一级护理。之前已有轻生之意。于一天下午2:30左右从住的三楼病房跑出,在走廊的窗口跳出自杀。请问院方应承担责任吗?具体责任是什么?同病房还有两个老人,当时看见老人跑出。
2012-01-17 12:07 xiaoli……(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1-17 12:11
院方无责任。
2 康治斌律师 2012-01-17 15:47
院方有责任,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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