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官司 我于2008年8月6日发生车祸,车型为农用运输车,牌照为江西赣州。经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鉴定,右耻骨上下支骨折畸形愈合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右膝关节活动部分受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我月薪4000元,今年44岁,男,在大型私有企业任职,家住福建龙岩地区。当地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起事故车主负主要责任,本人负次要责任。本次事故医药费为60000元整,在家休息六个月,本人有参加企业医疗保险,以在医保报销医药费10000元整。基于这种情况,请问律师我该如何打这起官司?
2010-01-08 19:12 牙签(福建-龙岩)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1-08 19:22
你可以起诉对方让对方赔偿你,估计你报过的医药费对方不会在赔偿你,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0-01-08 19:31
我可以代理,电话联系我
3 110网律师 2010-01-08 19:32
您好,按照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抓紧时间向法院起诉。不知道你是否起诉了?现在你已经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了。
4 2010-01-11 10:37
你好:【1】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若是这一年内你没有向对方主张过权利,那么就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2】若是没有过诉讼时效,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你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营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