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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问题
房子拆迁问题 我们是宜宾市内一县城镇农民,县城搞开发,房子在2003年已经被拆,当时按不到200元一个平方的价补偿我们,说是房子拆后一年内把安置房地基给我们由我们自己出资建安置房,拆房到建好房期间的房租由政政府补贴。但到现在还没有落实建房事项,房价已比当时翻了一倍多,造价也比当时翻了一倍,且现在的拆迁房补偿也比当时高了一倍。请问我们村民有权起诉要回差价吗?
2010-01-08 18:01 zhbiyo……(四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2010-01-09 07:48
可以主张相应的损失补偿。
2 孙新律师  2010-01-09 17:24
由于对方违约导致建房成本等的增加都是你们的损失,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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