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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托管全托,中午吃饭时间去住宿处取衣服(他在上铺住)下来时绊倒摔下来致使右胳膊骨折
我儿子在托管全托,中午吃饭时间去住宿处取衣服(他在上铺住)下来时绊倒摔下来致使右胳膊骨折 我儿子在托管全托,中午吃饭时间去住宿处取衣服(他在上铺住)下来时绊倒摔下来致使右胳膊骨折,请问托管该付多大责任。承担得费用是否是连同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起算在内
2016-07-24 08:33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6-07-24 08:48
托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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