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故意损坏别人财产
故意损坏别人财产 现已经在司法局签写了和解协议,赔偿4万元,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双方认可,材料已经上交到公安部门。为什么现在公安部门说可以取保,而不是释放呢。损失别人财产是与村的名誉去的而且很多人去了,抓的就只有两个,现在公安部门要他们说“是他们带头去的呢?”
2012-01-16 15:35 qingfu……(湖南-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16 20:11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16 20:57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辩护!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