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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井泉出国劳务公司办的韩国工地建筑项目,交了五千,七月四日被大连甘井子边防大队查封了
你好,我在井泉出国劳务公司办的韩国工地建筑项目,交了五千,七月四日被大连甘井子边防大队查封了 你好,我在井泉出国劳务公司办的韩国工地建筑项目,交了五千,七月四日被大连甘井子边防大队查封了,公司的领导及业务员都联系不上了,报案当地派出所,至今没有立案,我该怎么办啊?
2016-07-23 20:42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07-23 20:51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
2 隋新律师  2016-07-23 20:53
你好,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3 冉兵律师  2016-07-23 20:59
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4 110网律师  2016-07-24 09:22
持你的书面证据当面咨询律师,如有需要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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