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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您咨询一下,我和老公离婚,有一个女儿,女儿判给对方,
你好!向您咨询一下,我和老公离婚,有一个女儿,女儿判给对方, 你好!向您咨询一下,我和老公离婚,有一个女儿,女儿判给对方,由于对方没有时间照顾女儿就托我照顾并每月付我照顾费2000元,女儿生活费1000元,一共三千元每月支付我,后来由于中间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就支付了三个月,后来就停止支付我,只给女儿每月生活费1000元,请问像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要求他支付我,或者起诉他呢?谢谢!
2016-07-23 17:03 ask201……(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07-23 17:07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2 申维丰律师  2016-07-23 17:10
您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3 孙新律师  2016-07-23 17:13
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其按照月收入的20%〜30%之间支付抚养费。
4 徐晓鹏律师  2016-07-23 17:25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如需帮助欢迎您来电。
5 徐卫东律师  2016-07-23 17:28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6 宋超律师  2016-07-23 23:02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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