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3年后对財产部分双方愿重新再协议可以吗 我协议离婚3年,商方都认为对财产的处理协议不妥,把共同的房子产权归儿子,其实双方以后再没有房子,双方认为考虑实际困难,以补赏的形式为好,因为双方当时感情用事把房子赠与儿子,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愿重新签订财产协议可以吗
2012-01-16 05:08 gWt8332()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16 06:46
可以。
2 陈晓云律师 2012-01-16 10:32
可以的。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16 10:42
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