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请问一下,就是我在6月29日晚上8点多时被人给打了,他用啤酒瓶子打我,但,啤酒瓶子都打碎了
请问一下,就是我在6月29日晚上8点多时被人给打了,他用啤酒瓶子打我,但,啤酒瓶子都打碎了 请问一下,就是我在6月29日晚上8点多时被人给打了,他用啤酒瓶子打我,但,啤酒瓶子都打碎了。不仅是这样打我,他打我头部,后背等多部位。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我后妈让饭店那屋我替我爸,好让我爸去烤肘子,可是,我刚替我爸没有5分钟时,我后妈她就让我,去卖货找电褥子,可是,我去找时,她却进了屋里把门给关上,我不知道价咋卖卖,我找她,可是,她出来时这样说,我不知道价,可是,我后妈让我问我爸去,可是,我后妈就骂我说………你想咋地,当时,我就去问我爸,可是,我爸让我给他们客人拿啤酒,可是,我没有听明白,我爸就走了,随后,我又每一张桌都问问到底拿多少啤酒,
当时,我后妈说我,我生气,头还疼。我到卧室里看了电视大约5分钟左右,可是,我生气头又疼,心里边憋了一肚子气。我看见她所放的化妆品我给摔了,可是,我摔完了,我就上外边,有人,来买货我卖了倆份,可是我后妈她进屋时把门給关上了随后,出来问我让我进屋看看,这化妆品咋回事,我就往外走,她骂我,我后妈这样说的是我摔的,等等。我后妈,又找到我爸,跟我爸说我怎么我怎么地的。可是,我爸来问我,来说我,我这样告诉我爸说你就别听她蛊惑你。
过了有几分钟我后妈又来骂我,说我,从屋里说到外边,有人来卖货,可是,我没有卖给他,我说你先等会儿一会给你拿,我爸拿俩个水桶去倒时,他回来时我这样说,去年7月6日我在医院时你上哪去了,可他话没有听完就用水桶抡我我往后闪一下,我爸就用手打我头部等多个部位。我说,你打死我吧?我爸就又啤酒瓶子打我…………啤酒瓶子都打碎了………我往外边跑,我说,你打死我吧。我后妈说,什么关门………
被后妈诬陷说我,拿钱四五千块钱买一部手机,等等
2016-07-22 20:55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7-22 20:57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07-22 21:22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7-22 21:25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