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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四年,孩子快四岁,因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住在女方家
结婚四年,孩子快四岁,因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住在女方家 结婚四年,孩子快四岁,因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住在女方家,男方一直没照顾家,生活费也没给,离婚后孩子会判给谁?
2016-07-21 23:53 ask201……(广西-河池)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7-22 00:01
法官会考虑双方家庭环境,工作收入情况,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考虑孩子判给谁,一直在女方家生活,会是优先考虑的条件。
2 李庆标律师  2016-07-22 11:20
这样判决给女方的可能性会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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