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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叫朋友从香港买了价值500多元的东西,从广州寄回广州
4月中旬叫朋友从香港买了价值500多元的东西,从广州寄回广州 4月中旬叫朋友从香港买了价值500多元的东西,从广州寄回广州。但是快递显示收件人收件,到站点扫描,就没有下文了。快递又没有保价的。后来快递公司说赔我150元。我不同意。我怎么才能得到全额赔偿?
2016-07-21 13:36 ask201……(广西-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2016-07-21 14:57
没有保价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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