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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隐匿财产,我可否起诉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这算不算隐匿财产,我可否起诉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我与妻子2002年10月结婚2009年6月离婚。两级法院我都输了,向省高院申诉也不受理。我怀疑妻子是个骗子就聘请调查人员对妻子进行了调查。结果是:妻子有两个不同名字不同年龄的户口。在与我婚续期的2007年用另一户口名字买了房,又于2008年6月过户给了其母亲名下。而我是2008年8月起诉离婚的。现公安机关已证实妻子的两个名字是一个人。请问:妻子在我起诉与其离婚前2个月在我不知情下把她用另一名字购买的房产过户给其母亲算不算隐匿财产,我可否起诉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2010-01-06 21:27 东方北(吉林-吉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1-06 21:52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2 孙喜春律师  2010-01-07 06:02
如你的陈述属实,你妻子构成隐匿财产,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3 110网律师  2010-01-07 10:22
    先起诉要求确认她将其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她母亲的行为无效,然后再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4 110网律师  2010-01-07 11:03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5 110网律师  2010-01-07 11:04
可以。
6 110网律师  2010-01-08 23:35
如果你主张,房屋更名可以无效,法律规定,没有经过共有人同意买卖或赠予房屋是无效的,除非是善意第三人,也就是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有共有人存在,但是你的岳母不可能不知道你这个姑爷的存在,所以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你可以将房屋名字会继续变为你妻子的,这是你们离婚对没处理的共有财产你在单独诉讼,请求法院分割
7 110网律师  2010-01-09 07:35
按照你的说法如果成立,那就太好了。 离婚后财产分割    重新起诉吧!不只是要求分割,而且可以要求部分或者少分给对方,你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具体操作还很麻烦的。
      但是事情有重大转机,恭喜你了!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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