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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决婚姻问题 谢谢~
求解决婚姻问题 谢谢~ 我和他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房,但是首付是他们家出的,办的按揭贷款,后面的每个月还款都是我还。但是婚姻出现问题,他背着我不断像外面的人借钱,现在我们要离婚,按照现在的婚姻法该怎么办~~如果真的离婚,他借的钱我也要帮他还吗?我还以我的名义帮他贷款了,但我没有花,是他全部拿走了。
共同买房贷款的后面支付的钱我能向他索要一些吗?我帮他贷款的钱能要回来吗?
如果真的打官司对谁有利???
2012-01-13 19:19 144363……(陕西-汉中)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2-01-13 22:4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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