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损较严重,送修至少20天,这期间我上班打车费用每天至少100多元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损较严重,送修至少20天,这期间我上班打车费用每天至少100多元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损较严重,送修至少20天,这期间我上班打车费用每天至少100多元。我认为:由于她的过失给我造成的时间和经济损失就应该由她来负责。请问:我是否有权向肇事方要求修车期间的交通补偿费用?法律上交通补偿费怎么规定?她拒付的话,我起诉肯定能胜诉吗?谢谢
2016-07-19 19:02 ask201……(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6-07-19 19: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中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6-07-20 14:56
可以。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