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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本人在2011年12月12日起诉对方,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下,判决书在2012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双方在判决书上以签了字,可对方老是以没钱为理由,不还,我想咨询强制执行的期限?和工作流程
2012-01-12 19:04 liu002(北京-平谷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2-01-12 19:05
已经一对一回复。
2 孙新律师  2012-01-12 19:10
你好!建议尽早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3 孙新律师  2012-01-12 19:35
去一审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会为你执行。如果对方是个人,执行庭有可能让你提供财产线索。
4 孙新律师  2012-01-12 20:14
去一审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会为你执行。如果对方是个人,执行庭有可能让你提供财产线索。
5 孙新律师  2012-01-12 20:15
向一审法院提交申请强制执行书,执行庭会为你执行。
6 赵江涛律师  2012-01-12 20:23
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7 徐卫东律师  2012-01-12 20:40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
8 孙新律师  2012-01-12 20:41
一年内申请。
9 风志律师  2012-01-12 21:11
寻找对方财产线索,申请财产保全。
10 李同红律师  2012-01-12 21:18
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11 孙新律师  2012-01-13 16:29
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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