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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考虑贷款买房,男方付了40%首付,合同是两人名字,但开发商办贷款时发现男方无法办贷款
婚前考虑贷款买房,男方付了40%首付,合同是两人名字,但开发商办贷款时发现男方无法办贷款 婚前考虑贷款买房,男方付了40%首付,合同是两人名字,但开发商办贷款时发现男方无法办贷款,后与开发商商定,在约定时间内全额,在此期间我们领了结婚证后怀孕,后男方陆续交完全款,合同仍然是两人名字,开发商的收据是女方名字,如果男方也有银行的出资证明,这算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财产?
2016-07-19 10:11 ask201……(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7-19 10:14
补充协议比较好避免风险的
2 张勇律师  2016-07-19 10:30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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