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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家公司拖欠工资3个月,今天在劳动局跟上家公司进行调解,该公司愿意支付我的工资,却要以我妻子威胁
由于上家公司拖欠工资3个月,今天在劳动局跟上家公司进行调解,该公司愿意支付我的工资,却要以我妻子威胁 由于上家公司拖欠工资3个月,今天在劳动局跟上家公司进行调解,该公司愿意支付我的工资,却要以我妻子威胁为由,要起诉我们。(注:我妻子7月11号确实打电话给该公司,说过这么久不发工资,想去劳动局告这话),请问,算威胁吗?如果要告我们,我们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2016-07-18 19:25 1468832463(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6-07-18 19:35
一般不算。。。没有合法理由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支付,也可以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举报单位这种违法行为,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2 陈明晓律师  2016-07-18 19:38
你好,不算。如公司仍然不支付工资,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欢迎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6-07-18 20:05
不属于威胁,要求工资是你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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