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金口汝南路道路配套工程,工程由江夏区建设局下发到江夏区市政总公司 武汉市江夏区金口汝南路道路配套工程,工程由江夏区建设局下发到江夏区市政总公司,市政公司又下发到湖北省红森春光园艺有限公司,我个人和红森春光园艺公司股东之一签立了材料采购安装合同,而红森春光没用他公司的章,而是用的江夏区市政公司的非合同用章,我的付款方式是无预付款,按业主方月进度百分之七十支付,工程完工结算完毕付清。工程三月我已完工到现在没拿到工程款,请问我应怎么最快拿到钱。
2016-07-17 17:48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曹先坤律师 2016-07-17 17:53
协商或起诉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6-07-17 18:10
你可以向江夏市政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和湖北省红森春光园艺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若其还不支付,你可以向江夏区人民法院起诉。
3 吴天正律师 2016-07-17 18:15
可以起诉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6-07-17 18:20
根据合同相对性,你可以直接向江夏区市政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江夏区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款项
5 110网律师 2016-07-17 18:35
直接向法院起诉,没啥好说的,不仅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还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金
6 谢涛律师 2016-07-17 18:50
直接起诉江夏区市政总公司
7 李丹律师 2016-07-18 16:14
你好,如果想尽快建议诉讼解决!3个月对方还没有给你工程款,是什么原因?对方给你理由了吗?如果需要帮助,联系我,详细为你分析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