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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奇怪的法院传票
一个奇怪的法院传票 今天收到法院的一张传票,一个公司说是我部门收了他的钱,却没有给他发货。实际上我根本没有与这个公司有过任何往来,对方只提供了一个收据,收款人的名字看不清,但是收据的印章是我部门的印章,是一个方章。请问这个方章有法律效力吗?我应该返还这个欠款吗?
2012-01-11 10:06 zgb99(北京-东城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1月11日 10时11分
您好,建议积极应诉,举证证明不是真实的业务往来
2 孙新律师  2012-01-11 10:10
你好!该行为确属贵单位所为,那么原则上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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