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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我朋友租了一个房子,当时签完了合同,签合同之后才发现
今天,我和我朋友租了一个房子,当时签完了合同,签合同之后才发现 今天,我和我朋友租了一个房子,当时签完了合同,签合同之后才发现,房租是2100,是交的压一付三的,今天交完,第二次交是9 月18日,提前了一个月,合同截止日期是2017年7月15日,我们多交了一个月的房费,今天,合同签完了,生份证复印件没有给他们,他是这是不是属于欺诈呢,我想在想退,可以退房吗?
2016-07-17 00:14 ask201……(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07-17 01:17
如果协商不成,搜集证据起诉
2 申维丰律师  2016-07-17 01:30
您好,搜集证据起诉
3 李庆标律师  2016-07-17 07:53
不属于欺诈。
4 宋超律师  2016-07-17 11:06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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