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因禾库镇龙角村四组修进村公路,必须从本村三组追高九斤吴树鹏和龙玉文各0.5亩田经过,经四组多方努力,吴树鹏同意用自己部分的追高九斤0.5亩田与和龙角村四组的柳甲来2亩水田兑换。龙角村四组修公路后所剩的田土面积,四组村民同意补给龙玉文修路时占用龙玉文的部分。从2002年修路兑换以来,追高九斤这块修路后所剩土地一直由本村龙玉文管理使用。
2016-07-16 22:48 禾库吴劲松(湖南-湘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7-19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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