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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实习期间受伤怎么算?
实习生实习期间受伤怎么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在校学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因此,实习的在校学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我想问一下,规定上"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业余时间"在法律上能说得过去吗?现在实习生实习,和正式工是一样的作息,上班受伤了怎么不能算工伤呢?即使不能算工伤,那享受工伤待遇是可以的吧?
2012-01-11 02:38 602893……(江苏-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11 07:57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 110网律师  2012-01-11 12:52
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不过可以按雇佣关系处理。
3 曾金峰律师  2012-01-11 17:39
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4 叶邺律师  2012-01-12 10:53
很简单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必须的。是否工伤需要首先去做工伤认定。欢迎致电本律师。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23 20:56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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