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用于开一个小型超市,合同中约定我享有独家经营权 本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用于开一个小型超市,合同中约定我享有独家经营权,因为种种原因我租金已逾期一个月未缴纳,超出了合同约定的缴纳时限,按照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现在已招商一个新的便利店进来(在装修,还未正式营业),而我也缴纳了我应缴的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也没有再提我逾期违约的事情,按照目前的情况,我有没有权利起诉甲方违约,违背了甲乙双方约定的乙方享有独家经营权,谢谢
2016-07-16 09:21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铭律师 2016-07-16 09:46
建议及时跟甲方沟通,不要开新的便利店,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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