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股份制企业破产后已经无可执行的财物,可否执行股东的财产 盘锦辽海化工有限公司欠煤款一案,法院判决后,我又申请执行,几个月后法院去公司执行时,以公司早已停业,无财产可执行为由作出终止执行的裁定,现在企业已经黄了,法人代表下落不明,到法院他们告知我,去发现公司财产后在申请执行,我说公司都没了,法人代表不知去向,我上哪发现公司财务和法人代表。现在我发现法人代表有房屋和车辆,能否执行法人代表股东的财物。我该怎么办?
2012-01-10 19:35 孔祥贵(辽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1-10 19:49
答:以原公司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2 马军烨律师 2012-01-10 20:07
你好,
有限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欠的债,股东不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欠的债,股东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