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期限及赔偿金额 我2009年4月28号被一小车撞伤,导致大腿骨折,脑部受损,当时认定肇事司机承担全责,现在腿部骨折线已模糊,但钢钉还没取出,嗅觉部分失灵,想请问几个问题:
1.现在可以与肇事方谈赔偿事宜吗?赔偿期限是否已过?
2.费用方面要计算哪些项?如果现在至取钢钉期间腿部又出现状况发生费用那该怎么办?
3.出院时候医生给出全休6个月,这6个月是全部算在误工费里的天数上面吗?
4.我现在是在湖南工作,但户口还在湖北,都是城镇户口,赔偿是否与这个有关?
5.若是肇事方不配合处理理赔相关事宜那该怎么办?
谢谢支持!
1.现在可以与肇事方谈赔偿事宜吗?赔偿期限是否已过?
2.费用方面要计算哪些项?如果现在至取钢钉期间腿部又出现状况发生费用那该怎么办?
3.出院时候医生给出全休6个月,这6个月是全部算在误工费里的天数上面吗?
4.我现在是在湖南工作,但户口还在湖北,都是城镇户口,赔偿是否与这个有关?
5.若是肇事方不配合处理理赔相关事宜那该怎么办?
谢谢支持!
2010-01-03 14:20 200750……(湖南-株洲)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江律师 2010-01-03 15:32
期限没过,可以协商。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2 2010-01-03 21:25
1、可以协商赔偿事宜。
2、医疗,误工,交通,营养费等,属于后续治疗费用,是否申请了伤残鉴定?
3、如过构成伤残的话误工日期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
4、按照城镇户口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5、协商不成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维权。
2、医疗,误工,交通,营养费等,属于后续治疗费用,是否申请了伤残鉴定?
3、如过构成伤残的话误工日期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
4、按照城镇户口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5、协商不成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