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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的孩子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的儿子今年四周岁,与我的户口都是陕西农村户口,2011年12月29日在陕西省安康发生交通事故中死亡,对方付全责,他爸爸是上海人,我们没有领结婚证,孩子从出生一直生活在上海,我有上海的临时居住。居委会居住证明。派出所证明。孩子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记录证,幼儿园求学证明,请问我的孩子应该得到城镇赔偿还是农村赔偿?
2012-01-10 09:37 吴祖兰(陕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邢育红律师  2012-01-10 09:38
属于城镇赔偿。
2 张  静律师  2012-01-10 09:39
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3 康治斌律师  2012-01-10 09:48
按城镇户口赔偿。主要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1-10 10:26
孩子可以按照城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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