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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了我一点钱,当初我们没有借条,两年了总是借口多多,每次要就几百几百或者不还
别人欠了我一点钱,当初我们没有借条,两年了总是借口多多,每次要就几百几百或者不还 别人欠了我一点钱,当初我们没有借条,两年了总是借口多多,每次要就几百几百或者不还,我有我们的信息和通话记录,证明他欠我的金额,我能去法院起诉他吗?这短信和通话记录算证据吗?
2016-07-14 12:38 ask201……(辽宁-朝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6-07-14 14:51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起诉 ... ....
2 张勇律师  2016-07-14 12:50
你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6-07-14 15:20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起诉
4 隋新律师  2016-07-14 15:30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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