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从北向南行驶,我从东向西,对方车速过快撞击我方车辆 交通事故对方从北向南行驶,我从东向西,对方车速过快撞击我方车辆,导致我于车上人员受伤,事故责任判我方七分责任,我方没签字,对方已开走车,我方在不签字的情况下,啥是时能取车。
2016-07-14 12:35 ask201……(山西-长治)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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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车辆从北向南行驶。对方从西向东行驶。我方走到中间被对方的车撞了
0个回复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母亲从北向南行驶,对方从东向西行驶相撞
0个回复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在十字路口,我母亲从北向南行驶,对方从东向西行驶与我母亲相撞
2个回复车辆事故 我方正常行驶 不超速 对方要五万合理吗
3个回复我开车从西向东行驶和对方从北向南行驶的车辆相撞;我的车撞到了
1个回复夜间大雨,我方驾车经过全部黄灯十字路口.由东向西.对方由北向南行驶撞击我右前轮靠车门处及厉面车门
0个回复交通事故,交通队第一次事故责任认定中对方车辆为白色,我方对认定不服申请复议后
2个回复前几天我家人出车祸了.双方开车相对行驶.对方经一弯路.车速过快踩刹车倒至车辆横移到我方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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