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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一方签字卖房,一方不同意。现在买家告上法院要我们赔偿违约金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签字卖房,一方不同意。现在买家告上法院要我们赔偿违约金 夫妻共同房产,我们是卖家。女方签字卖房,男方不同意。现在买家告上法院要我们赔偿违约金12w,女方没有经过男方的同意私自和中介,买家签订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买家来看房子的时候男方出于礼貌性的有开门给买家进门看房子,但是男方不同意卖房子。现在买家告上法庭,我们应该怎么做。法庭会判我们必须卖房子吗?或者必须赔偿违约金。谢谢
2016-07-14 11:55 chenqi……(福建-厦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6-07-14 12:50
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2 钟如超律师  2016-07-14 13:51
第一,合同既已签订并生效,如无法定或者约定事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需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有口头协议也许遵照执行,第二,履行过程中经相关方同意变更可依照处理,第三,如有违约,可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详情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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